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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龙人生就是博d88我对新版《建规》《水消规》部分条文的理解发布日期:2024-07-08 浏览次数:

  尊龙d88旧版平台《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整合修订工作做得较好,内容全面、相互协调、尺度掌握还算恰当、便于执行。(问题条文相对较少)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规范、标准的制订历来有一条准则,那就是条文不应该产生歧义;如果条文的表述会产生歧义,责任肯定在主编,这是责无旁贷的。《水消规》有相当一部分条文不尽合理、措词不够严密、相互矛盾、存在歧义,且有故弄玄虚之嫌。

  《水消规》是第一本不是由消防研究所和消防主管部门负责主编、而是由设计院承担主编团队的建筑消防类技术规范;按说,由设计院承担主编的消防规范应该更加切合实际、更加实用、条理与层次更加清晰,更有特点,也更具可操作性,但《水消规》经过半年多的实际使用,这个愿望应该说没有实现,我们感到比较遗憾。

  为原《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06)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95、2005年版)的整合修订版。

  ★一类高层公共建筑:>50m或24m以上部分任一楼层建筑面积>1000m2的商店、展览、电信、邮政、财贸金融建筑和其他多种功能组合的建筑;医疗建筑、重要公共建筑。

  ★ 局部突出屋面的水箱间、电梯机房、楼梯间、冷却塔等辅助用房占屋面面积≤1/4时,不计入建筑高度;

  ★较大规模的中小学校教学楼、宿舍楼、通讯调度指挥楼、广播电视建筑、医院、供水供电调度指挥中心等;

  设置在住宅建筑的首层或首层与二层,每个分隔单元建筑面积不大于300m2的商店、邮政、储蓄、理发、洗衣、药店、洗车店、餐饮店等小型营业性用房。

  特点:商铺众多,大小不一样(每间不大于300m2),商铺门直通步行街;步行街长度不大于300m,宽度不小于9m;步行街有高度不小于6m的顶棚;步行街两端有开放的出入口;步行街的端部在各层均不宜封闭,具有良好的自然通风和排烟条件。

  同一建筑内设置有多种使用功能场所;不同使用功能场所之间应进行防火分隔,防止火灾蔓延。如商住楼、商办楼、酒店办公楼、影城商业楼等。

  ★同一建筑内存在互有关联的多种用途的房间或场所,则不属于多功能建筑。如宾馆内设置有客房、会议室尊龙人生就是博d88、餐厅、多功能厅、商店、锅炉房、地下停车库等。

  ★多功能建筑内各功能场所的消防设计(安全疏散、防火分区、喷淋、灭火器等)应符合本规范的相关规定。

  ★多层多功能建筑室内消火栓设计流量应分别按《水消规》表3.5.2不同功能计算,取其中最大者。(高层多功能建筑室内消火栓设计流量一律按公共建筑及建筑高度定)

  ★占地面积>1500m2或总建筑面积>3000m2的单层或多层丙类物品仓库( 8.3.2条7款);

  ★全方位布置喷头由超过100m的高层建筑(超高层)扩大至所有一类高层建筑及超过100m的住宅;

  《细水雾灭火系统技术规范》GB50898-2013已出版发行,自2013年12月1日起实施;

  ★ 3.4.3条:闭式系统每套泵组所带喷头数量不应超过100只。(闭式系统限制不超过100只喷头数量,每套泵组不足1000m2,实际上等于限制细水雾灭火系统的应用)

  2013年8月16日,上海同泰、河南海力特、科大立安、德国雾特等参编企业及部分编制组成员聚集北京,对此进行讨论,形成如下修改意见:

  ★ 3.4.5条:采用全淹没方式的开式系统,瓶组式系统其防护区数量不应大于4个,泵组式系统可不受防护区数量的限制。

  2014.4.25日在天消所召开的全体参编人员会议达成上述共识。除天消所参会人员以外的编制组成员均在纪要上签了字。

  2015年第二期《给水排水》P76~79上刊登有刘激扬(消防局)和天消所郝爱玲、倪照鹏共同署名的论文《浅析闭式细水雾灭火系统喷头的数量限制要求》,文章摘要中提到:“研究建议,闭式细水雾灭火系统一个分区控制阀控制的喷头数量宜为100只,每根配水干管(竖管)所保护的总面积不宜超过5000m2(或500只喷头),一套泵组保护范围不宜大于10000m2或喷头数量不超过1000只”。

  ▲ 7月2日,姜老前辈又联合细水雾规范和标准图集参编企业代表在上海开会,并由姜老执笔将会议意见汇总向住建部、写专题报告,希望尽早启动修订。

  13、当建筑物内设置的中庭共享空间各楼层叠加计算后的建筑面积大于5.3.1条规定的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高层1500m2,单、多层2500m2,地下、半地下室500m2)时,以下二种情况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进行保护:

  ★多层建筑:与周围连通空间的防火分隔采用耐火完整性不低于1.0h的非隔热性防火玻璃时(保护防火玻璃,可采用常规闭式系统,也可采用冷却水幕系统);

  ★餐厅建筑面积大于1000m2的餐馆、食堂厨房排油烟罩及烹饪部位(餐厅-就餐部分,餐厅建筑面积指总的营业面积),(原《建规》为“公共建筑中营业面积大于500m2的餐饮场所”,新规范有所放宽);

  ★耐火等级为三、四级且建筑体积不大于3000m3的丁类厂房,耐火等级为三、四级且建筑体积不大于5000m3的戊类厂房(仓库);

  (《水消规》7.4.14条为:住宅户内宜在生活给水管道上预留一个接DN15消防软管或轻便水龙的接口。)

  城镇市政消防给水设计流量,应按同一时间内的火灾起数和一起火灾灭火设计流量经计算确定;(3.2.2条)(以往称火灾次数)

  ★工厂、仓库、堆场、储罐区和民用建筑的室外消防用水量,应按同一时间内的火灾起数和一起火灾灭火所需室外消防用水量确定。(3.1.1条)(这个水量应按需要同时作用的室内外各种水灭火系统最大设计流量之和计算)

  ★ 仓库和民用建筑同一时间内的火灾起数应按一起确定;(3.1.1条3款)(与建筑物大小、高低、用途无关,沿用了原《建规》8.2.2条的规定)

  ★ 上海市《规程》第5.2.3条针对城市特大型公共建筑综合体,规定一套消防给水系统保护的建筑总面积不应大于50万m2;

  ★ 据此,《水消规》3.3.2条表注4补充明确:当单座建筑的总建筑面积大于50万m2时,建筑物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应按表中最大值增加一倍。

  有两座五星级酒店;有30万m2购物中心;有72万m2写字楼;有25万m2休闲、娱乐、餐饮、购物场所;建筑物高度100m,长度500m,宽度400m;地下四层。

  问题一:表3.2.2中的一起火灾灭火设计流量就是某城镇市政消防给水设计流量,还是应该用这个流量再乘上同一时间内的火灾起数,才是这个城市的城镇市政消防给水设计流量?

  ★根据表中设计流量与火灾起数的比值,并对照条文说明,我们认为:这个流量应该就是某城镇市政消防给水的设计流量。

  问题二:表3.3.2注4“单座建筑的总建筑面积大于50万m2时,……”。这里的总建筑面积是单指地上部分?还是单指地下部分?还是地上、地下建筑面积总和?

  ★低位设置(一般从低位消防水池吸水,或从市政管网直接吸水;也可从高位消防水箱吸水。但应注意稳压泵扬程计算的区别)

  一起火灾消防用水量(指需同时作用的室内外消防给水用水量之和;是消防设计用水量,不是灭火实际用水量,m3)

  针对丙类厂房和仓库,考虑到可燃物较多,这部分建筑量大面广,实战灭火用水量较大,适当提高了这二类建筑的室内消火栓设计流量。

  宿舍、公寓等非住宅类居住建筑:①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应按公共建筑确定。②室内消火栓设计流量,当为多层建筑时,应按宿舍、公寓确定;当为高层建筑时,应按公共建筑确定。

  歧义之一:是指无地面建筑的全地下建筑,还是指不论有无地面建筑的所有地下建筑及半地下建筑全包括在内?

  按照表3.3.2中的“地下建筑”,容易理解为是指没有地面建筑的全地下建筑,但不包括平战结合的地下人防工程。黄晓家在2014年11月学会无锡年会上也曾做过类似解释。

  赵力军在《水消规》培训讲座时的解释是不论有无地面建筑的所有地下建筑及半地下建筑全包括在内,但表3.5.2中的“地下建筑”不包括地下车库、设备用房和平战结合的地下人防工程。

  ★地下建筑的建筑体积,“规范”未明确是净容积还是外轮廓体积,一般可理解为“外轮廓体积”;如刚超出高、低分界点,也可采用净容积(在要超过地面上建筑室内消火栓用水量情况时);

  地下车库有专用规范《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2014,其消防设施如何设置应按此规范进行设计,不能套用表3.5.2中 相同体积“地下建筑”的有关数据。该规范已批准发布,自2015年8月1日起实施。

  为地面上建筑和地下车库设置的地下设备用房属于辅助配套设施,一直以来不将其拿出来单独考虑水消防系统设计参数。

  《2015年浙江省消防技术指南》81.汽车库的消防用水量及屋顶消防水箱的容积按《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要求设置。

  ★ 地下建筑为地下车库及为地面上建筑和地下车库配套的地下设备用房时,可按以往做法只按地面上建筑确定该项工程的室内消火栓设计流量。

  ★ 地下建筑为平战结合人防工程,则应按表3.5.2中的“不同使用功能人防工程”和地上建筑相关数据分别计算室内消火栓设计流量,再取其中较大者为该项工程的室内消火栓设计流量。

  【处理意见】建筑物有地上、地下部分时,地上、地下部分分别计算建筑体积,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按表3.3.2分别取值(地下部分参照“地下建筑”项取值),二者取大值为该建筑的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室内消火栓设计流量按表3.5.2分别取值(地下部分参照“地下建筑”项取值),二者取大值为该建筑的室内消火栓设计流量。

  为了缓解城市用地紧张,占地面积不大的住宅、办公楼、教学楼等小型、多层、使用功能单一的建筑可成组布置;

  有从不同道路市政给水环状管网上接来的两条引入管向消防给水系统供水。(或从一条道路上的两根不同的市政给水环状管网上接来)

  ★ 上海市4.17纪要:在同一条道路上从一根市政环状给水管网接入两根引水管,但在两根引水管间的市政给水管上加设阀门后尊龙人生就是博d88,管道检修时仍可保证提供消防水源,属于两路供水,与《水消规》第4.2.2条第3款没有矛盾。

  ★《2015浙江省消防技术指南》80.当建设地块只有一侧有市政给水环状管网而导致确实无法从不同侧的管网引入两条给水管道时,市政给水环状管网上的同一管道由阀门分隔的不同管段可视为两条不同的市政给水干管,但应提供市政管线

  条消防水池、4.3.11条高位消防水池、5.2.6条高位消防水箱、6.2.5条减压水箱均有需要明确最高水位、最低水位或最低有效水位、最高报警水位和最低报警水位这4个水位的要求,其中:最高水位、最低水位或最低有效水位相对好理解,最高报警水位一般都认为是最高水位+0.1m(即溢流水位);但最低报警水位是新名词,大家众说纷纭,歧义甚多。

  黄晓家、姜文源主编的2010年版《建筑给水排水工程技术与设计手册》P171:尤为重要的是,水池最低水位报警,可提醒值班人员监督核实所有水泵是否已停止运行,以避免空转干烧,减少故障,延长电机寿命。

  世界上最早出现的呼吸管是二战时期由荷兰人发明、并经德国人改进的能使潜艇增加潜航能力的潜艇呼吸管。它实际上就是一个可以伸缩的通气管,伸长后探出水面将空气导入柴油发动机,产生的废气也经此管排出,所以也称为呼吸管。

  时下说的呼吸管,通常是指浮潜呼吸管。即潜水呼吸器,是进行浮潜活动或从事水下作业的一种简易装备。使用时,空气从伞形进气管进入,经软管输送到呼吸器;呼吸器依靠进气单向阀和排气单向阀来保证浮潜人员的呼吸正常进行。呼吸管内径20mm左右,长度一般不超过400mm。

  也有人这样解释,自来水大都采用氯气消毒,供水管网末梢水中余氯含量要求≥0.05mg/L,因此长期储存在消防水池中的水会散逸出氯气,它是一种腐蚀性气体,会对水池(箱)内壁造成腐蚀。故为了保持水池内的气压稳定并及时排除从水中散逸出的游离氯气,水池要有通气设施。通常情况下,设置通气管即可满足要求;但在有些工程中由于建筑布局和结构梁板阻隔等原因,不能设置通气管,水池不能有效换气,这时就需要采用呼吸管通气方式。

  经查阅1966年、1969年编制的50m3~1000m3埋地圆形、矩形钢筋混凝土蓄水池S821~S833国标图集,每座水池均要求设置DN200通气管,其中:50~500m3设2个,600~1000m3设4个;高出覆土面0.7m和1.2m。利用地面不同高度的气压差、风速差保证水池内有效换气。

  国标图集05S804《矩形钢筋混凝土蓄水池》通气管高出覆土面增至0.9m和1.4m,数量也有所增加。

  国标图集12S101《矩形给水箱》一般设置2个成品通气管(也有设置1个的),通气管管径≥25mm,高度≤0.7m,有防虫网罩。

  当今制造水平,潜水泵维修根本不用排空池水,电缆防水性能也不致漏电。潜水给水泵和潜水排污泵的长期、大量、安全使用就是明证。

  ★ “消防泵零流量时的压力宜大于设计工作压力的120%”,经查国标GB6245-2006《消防泵》及国际、欧洲、美国标准均无此要求;

  ★ 经走访了解国内及国际知名品牌水泵制造企业技术人员,离心给水泵零流量时的压力需大于设计工作压力的120%的要求没有道理,也无法实现。

  上世纪九十年代初期,中国建筑西北设计研究院为解决高层建筑消防水泵超压问题和西安华宇公司合作研发,由华宇公司生产,又称华宇泵;

  这种泵的构造,叶轮与泵腔圆周的切线相垂直,故名切线泵;流量在一定变化范围内,扬程基本保持不变,不会出现超压现象,又名恒压泵。

  当出水量大于水泵额定流量时,曲线几乎没有平缓的下降段,急速跌落,并在120% 额定流量之前压力降至几乎接近于“零”,此时极有可能出现因电机过载烧坏或因电气控制线路保护停车、系统断流的严重后果。